位于香港这东西文化交汇的国际城市,香港演艺学院在培育未来新一代的表演艺术家(包括表演者、表演从业员、设计师以及技术人员),一直扮演着独特及具影响力的角色。演艺学院设有六间学院,包括戏曲学院、舞蹈学院、戏剧学院、电影电视学院、音乐学院和舞台及制作艺术学院,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并融合创作、教学和实践研究的中心。演艺学院培训出优秀的表演者,并与本地或其他地区及国际卓越演艺中心建立伙伴关系,巩固演艺学院的优越地位。演艺学院与国际驻院艺术家、访问艺术家和校友,以及各学科佼佼者携手合作,致力培训未来的世界级表演者和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的从业员。
音乐学院提供从文凭至硕士程度,全面的全日制课程;与其他顶尖的音乐学院一样,音乐学院同时设立青少年音乐课程。学院的教学理念秉承音乐专科院校的特质,以表演为中心,亦同时反映了强调中西传统交汇下香港的文化融合特质。学院由弦乐系、键盘乐系、木管乐、铜管乐及敲击乐系、声乐系、作曲及电子音乐系、中乐系、指挥及文化领袖系、音乐学科系及青少年音乐课程组成。
音乐学院现招聘讲师(中乐),申请人须负责指导中乐器及合奏训练、课程发展、协助统筹中乐系的制作及节目,能够处理学院的行政事务,亦可以担纲表演及创作活动。此职位需要在音乐学院院长及中乐系主任指导下工作。
应征者须 :
• 具高等教育机构履历或表演艺术资历,或丰富的专业表演 /相关艺术工作经验,并具备全面的乐器教学经验。
• 能够投入探索创新的教学实践模式。
• 充分理解对音乐专业的实践及明了现时国际上的发展状况。
• 具启发年青音乐家投入专业发展的经验。
• 协助及参与音乐学院硕士及青少年课程的教学。
• 具备结合理论与实践的能力。
• 能操流利广东话及普通话及具备中文写作能力。
具备以下条件会作优先考虑 :
• 具指导中国传统或现代合奏音乐的经验。
• 具表演艺术实践及研究的经验。
• 了解音乐于本地的表演艺术教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组织的情况。
• 能以英语沟通。
聘用条款 :
受聘者以合约形式聘用,合约为期两年,续约与否视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现。如受聘者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,则可能在合约圆满结束时获发约满酬金。该笔约满酬金连同学院按照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规定为受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计所作的供款计算,金额将相等于受聘者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%。其他福利包括年假、医疗及牙科福利。起薪点视乎资历及经验而定。
应征者请填妥申请表格 (请点击此处),并连同履历及学历证明副本,邮递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一号,香港演艺学院人力资源处收,或电邮至hro@hkapa.edu 。信封面请注明职位档案编号【讲师(中乐)】。截止申请日期为二○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。
香港演艺学院为平等机会雇主
﹝所有个人资料只会用于有关招聘之用途﹞
中文译本仅供参考,如与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,应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HKAPA is an equal opportunity employer. Personal data collected will be used for recruitment-related purposes only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