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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慕智<br>Moses CHENG Mo-chi

郑慕智
Moses CHENG Mo-chi

2013 荣誉博士

郑慕智<br>Moses CHENG Mo-chi

赞辞

郑慕智博士是资深法律界翘楚。毕业於香港大学的郑博士,1975年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专业资格,自此献身法律界近40载,成就斐然。郑博士亦於英格兰、威尔斯、澳洲维多利亚省及新加坡取得专业资格。目前,他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及婚姻监礼人。自1994年成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。

郑博士有强烈的使命感,从其对法律专业、社区服务及教会事奉的热心,彰彰可见。

郑博士投身法律专业前,曾考虑加入社工或会计界。他认为三者的共通点,都是提倡以公正与诚信的态度处事。最终,郑博士选择法律,并专注商业法律,范畴包括公司上市、收购合并、融资活动、借贷重整、企业管治与公司管理守则等方面。

为使良好企业管治的作风由公司渗透至社会层面,郑博士先在胡百全律师事务所著手培养优良传统,树立楷模,由他及同僚为有需要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。他身兼多所学校、专业机构、福利组织、慈善团体及基督教组织,包括香港圣公会及香都基督教协进会旗下所有机构的法律顾问。此举令郑博士及同僚引以自豪,亦深受业界肯定,2011年,胡百全律师事务所获香港律师会颁发「香都律师事务所公益奖」。

郑博士热心公益,历年来出任公职数目之多,不胜枚举。1991年,他获委任为香都立法局议员,服务四年期间,贡献良多。郑博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备受政府重视,先后获邀出任多个委员会委员,包括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、廉政公署、税基广阔的新税项事宜谘询委员会、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,以及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等等。

郑博士深信百年树人的意义重大,故一直孜孜不倦地多方推动本港教育发展。他既是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,亦是恒生管理学院校董。他也担任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及谘议会主席。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,他出任香港演艺学院校董会成员,2007年为校董会副主席。此外,郑博士亦为多间小学及中学的校董,并於2013年出任免费幼稚园教育委员会主席。郑博士为香港教育制度贡献多年,早结累累硕果,令学生在全球化的学习环境中,得葆精进。与此同时,为积极协助基层青少年,郑博士除曾担任香港青年协会及香港青少年培育会的委员外,更成立儿童发展配对基金及优质师友网络。

在工余时间,郑博士寄情音乐,其乐无穷。他成长於音乐气氛浓厚的家庭,少年时既为教会诗班成员,也学习小提琴、合唱指挥及歌剧演唱。他最爱《茶花女》、《卡门》和《杜兰朵》三出经典歌剧,亦是杜明哥的忠实支持者。郑博士推动香港音乐艺术不遗余力,他以香港歌剧院创会主席的身份,将歌剧传统在本港发扬光大,又出任香港圣诗会主席,致力承传教会音乐的传统精神。郑博士在香港期间,每逢周日都会参与诗歌颂唱,或担任指挥。

郑博士多年来对香港的福利及发展贡献良多,他於1996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,1997年获英女王颁授OBE勋衔,并在2003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。

2003年,他获香港大学颁发名誉大学院士,2007年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荣誉会员。此外,他分别於2007年及2008年,获香港浸会大学及香港岭南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。

郑博士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2届全国委员会委员,亦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0至第12届北京市委员会委员。